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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师资讯:监管执法“长牙带刺” 顶格罚款41.75亿元

      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罚单”落地。


      据证监会官网5月31日披露,近日,证监会依法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1.75亿元,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顶格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依法对恒大地产欺诈发行债券行为按照其所募集资金的20%进行处罚,对其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同时,证监会正在推进对相关中介机构的调查。


      5期公司债券存在欺诈发行


      证监会认定,2019年至2020年期间,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及利润,致使在交易所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所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恒大地产还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等行为。


      处罚决定书显示,一是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实施财务造假,2019年虚增收入2139.8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2020年虚增收入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二是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恒大地产2020年5月26日发行20恒大02债券,发行规模40亿元;2020年6月5日发行20恒大03债券,发行规模25亿元;2020年9月23日发行20恒大04债券,发行规模40亿元;2020年10月19日发行20恒大05债券,发行规模21亿元;2021年4月27日发行21恒大01债券,发行规模82亿元。


      恒大地产在发行上述债券过程中公告的发行文件中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存在欺诈发行。


      三是恒大地产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恒大地产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顶格罚款41.75亿元


      据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1.75亿元。其中,针对欺诈发行按照所募集资金的20%予以处罚,即41.6亿元,为证监会适用新证券法处理欺诈发行行为采取的最高罚款比例;针对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行为采取顶格罚款1000万元;针对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行为采取顶格罚款500万元。


      同时,证监会加大对“首恶”“关键少数”惩戒力度:针对欺诈发行行为,对许家印处以1000万元顶格罚款,并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2000万元顶格罚款;对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行为,对许家印作为恒大地产董事长以及实际控制人“双罚”,处以500万元以及1000万元的顶格罚款;针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行为,对许家印处以200万元的顶格罚款。同时,证监会还对其附加了市场禁入资格的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最终,证监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宣布行政处罚决定。


      证监会表示,证监会依法对恒大地产欺诈发行债券行为按照其所募集资金的20%进行处罚,对其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为开展债券市场统一执法以来的最严尺度,既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财务造假,又充分考虑恒大地产债券规模及“保交房”攻坚战等全局性工作,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同时,证监会正在推进对相关中介机构的调查。


      证监会表示,交易所债券市场作为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进融资效率、强化市场约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债券发行人在享受融资便利的同时,应当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投资者保护意识。证监会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市场财务造假行为,坚决做到监管执法“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切实维护市场诚信基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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