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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师资讯: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体现能动司法理念

      3月10日,我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最高检工作报告。在我看来,这份报告政治站位高、为民情怀深、工作成色足,用事实和数据说话,语言生动、通俗易懂、很接地气,既展现了司法的力度又体现了司法的温度,细心、贴心、暖心、尽心。


      最高检工作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篇贯穿着“能动司法”理念。比如报告指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的,督促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办理相关案件3866件,对整改合格的1875家企业、2181名责任人依法决定不起诉,对415名责任人起诉时提出依法从轻判处的建议。


      我认为,对一些涉案企业,检察机关不是简单“一诉了之”,而是能动司法,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吸纳就业、整改意愿等多种因素,帮助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促进企业合法良性发展,这样做就更加有利于企业、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我了解到,在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方面,安徽省检察机关也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创立涉企案件“周末会商”机制,办理合规案件151件。比如,安徽省巢湖市检察院在办理某公司管理人员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时,依法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督促企业完善14项管理制度,效果良好。此外,安徽省检察机关还认真落实平等保护理念,做深做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工作,三级院检察长接待企业家1539人次,帮助解决问题745个,为优化安徽营商环境贡献了“检察智慧”。


      对下一步工作,我建议最高检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为立足点和发力点,在探索“刑事合规与行政合规”互认机制上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府检联动”,通过司法引领,汇聚行政机关工作合力,更好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实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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