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通讯员 张瓅文 记者 汪晓筠)为规范“双十一”期间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提前开展平台企业集中合规指导和业务培训,并结合近年来网络集中促销中发现的虚假促销诱导消费者、夸大商品功能、普通美妆个护产品宣传医疗功效等多发、易发问题,制定发布《“双十一”平台经营者合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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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平台经营者合规提醒
一、做好“亮照、亮证、亮规则”
确保主体信息真实有效,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展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交易规则、消费承诺等信息,诚信守法经营。
二、及时履行入驻核验义务
要求入驻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三、规范集中促销行为
审查促销方案,规则透明、简单、易懂,并禁止采取违法方式开展促销。附条件的价格促销、限时减价、折价活动,应当显著标明条件、期限。
四、提高广告合规意识
加大广告审核力度,严禁借重大活动进行商业炒作,杜绝虚假宣传和低俗广告。加强直播间管理监管,防范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乱象。
五、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得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手段开展促销活动。严禁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杜绝虚假销量,提高公平竞争水平。
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强化食药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杜绝销售过期食品、含金银箔粉食品、非法添加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公众食品安全。同时,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七、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禁限售商品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不得上架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服务。
八、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
完善交易纠纷处理机制,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对于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不得推诿拖延。鼓励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热搜”事件。
九、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履行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其个人隐私信息。同时,严禁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来源:每日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