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下午,珠海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珠海海警局、拱北海关缉私局召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推进会,并联签《关于在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这也是珠海市在全省首推涉案企业合规在侦查、检察、审判环节全流程适用。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此前,珠海市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主要着眼于审查起诉阶段。为更加有效地惩治和预防企业犯罪,规范涉企案件办理,珠海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将合规程序端口适当前移和向后延展,在侦查阶段即对拟移送审查起诉的涉企犯罪案件开展合规前期准备工作,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将企业开展合规建设情况作为提出量刑建议及判决的考量因素,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制度在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
本次检察机关与侦查、审判机关联签文件,标志着珠海市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在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进入规范化运行阶段。珠海检察机关将主动做好侦查、检察、审判环节的有序衔接,健全与侦查、审判机关一体协作机制,有序推进涉企犯罪案件办理,凝聚合力强化企业合规监管,助力珠海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
(来源:南方pl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