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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师资讯:深圳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12月8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余新喜介绍深圳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常态化及护航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

      《法治日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先后批捕涉黑恶案件14件44人,起诉19件52人,办理上级机关督办案件2件。2020年以来,共批捕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34件42人,起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84件117人。

      据介绍,深圳两级检察机关压实“一把手”责任,均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市检察院成立涉黑恶案件指导办案组,在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建立涉黑恶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进一步提升办理涉黑恶案件专业化水平。

      深圳检察机关加强线索摸排核查,建立健全涉黑恶线索摸排工作机制,强化多种渠道摸排线索,明确涉黑恶线索办理流程;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热线作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完善线索办理程序,对群众举报或上级机关移送的涉黑恶线索开展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与举报人的联系和反馈,确保线索核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上级机关交办线索8条。

      深圳检察机关坚持打击与整治并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社会源头治理。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增强检察建议力度和实效,实现对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恶风险点精准预警提示,持续清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市检察院出台扫黑除恶行业领域治理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从加强两法衔接、制发检察建议、开展公益诉讼等方面助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确保相关行业领域重点问题得到根治。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17件。

      护航安全生产方面,深圳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案件办理质效,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加强对下指导、督办工作,明确基层检察院发现安全生产领域重大敏感案件的处置要求。建立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重大敏感安全生产案件8件。继续健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积极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展开沟通、协作,通过“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实时掌握安全生产事故案件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深圳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助推安全生产监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监督模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宝安区检察院在燃气安全专项检察监督结束后,开展“回头看”活动,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建议宝安燃气公司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并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规范流程、堵塞漏洞。南山区检察院在办理某工地高坠事故案时,经综合考量对涉案企业依法启动合规考察,为企业量身定制合规计划,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

      深圳市检察院检察一部主任刘国江发布4起典型案例。其中,陈某飞等人敲诈勒索系列案,深圳检察机关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认罪态度好、参与作案少的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程某重大责任事故案,深圳检察机关应邀参与事故调查,为事故调查过程中遇到的证据收集、取证重点及法律适用、两法衔接等重要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余新喜表示,下一步,深圳检察机关将选择一批社会关注高、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坚决清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实施敲诈、恶意勒索、舆情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黑灰产业链整治。继续保持对安全生产刑事案件的高压打击态势,对于重点涉案企业开展刑事合规监督考察,推动、监督企业完善经营管理及安全生产制度,强化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防止涉案企业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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